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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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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留学申报及报名受理事宜注意事项
来源:   日期:2015-09-18 17:19:42  浏览:

申报及报名受理事宜注意事项


1、凡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者(含地方合作项目)需登陆国家留学网(http://csc.edu.cn)阅读《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和《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出国留学项目指南》,查阅相关信息,尽早准备申请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


2、申报湖北省教育厅省属高校青年教师项目者须按照当年的《关于准备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的要求准备申请材料提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凡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将予以退回。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预录人员名单,经网上公示后确定录取名单。


注意:我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集中受理以上项目的申报材料。各项目受理截止时间将会早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和省教育厅公布的受理截止日期。请各学院(部)师生认真阅读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当年通知,我校受理截止日期以当年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