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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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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赴德开展“‘新丝路上的蓝色集装箱’一带一路建设•国际文化经济交流项目”的报名通知
来源:   日期:2017-05-16 15:38:22  浏览:
 

各相关学院:

   根据我校与德国德中艺术设计交流协会DCKD)签署的《关于“‘新丝路上的蓝色集装箱’一带一路建设•国际文化经济交流项目”合作协议》,我校拟选拔部分师生赴德国参加上述交流项目,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德国德中艺术设计交流协会DCKD是经德国政府核准注册成立的公益性非盈利文化机构。协会自2006年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推动德中两国艺术、设计、建筑等专业领域之间的交流,并在德中两国的官方文化机构、高等教育院校、艺术设计机构的大力支持下,先后组织举办了各类极具意义及影响力的艺术设计展览,以及德中艺术文化交流活动,为德中两国中青年艺术家、设计师、艺术设计院校教师、艺术设计院校学生提供了良好的近距离交流和互动的平台

   “‘新丝路上的蓝色集装箱’一带一路建设•国际文化经济交流项目”由德国和中国共同发起, “一带一路”沿线的十一个国家共同参与,以联通欧亚的蓝色集装箱为载体,在“一带一路”途经的国家和地区,举办一系列国际文化经济交流活动,传承和弘扬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绸之路精神,促进文化交流与经贸合作。该项目聚焦民心相通,赢得广泛赞同和参与,是目前欧洲范围内规模最大的“一带一路•新丝绸之路”人文交流项目。

   2016年11月,在德中艺术设计交流协会、德国北威斯特法伦州州政府、德国杜塞尔多夫市政府、德国杜伊斯堡市政府、中国驻德国杜塞尔多夫总领事馆的共同发起组织下、在“一带一路”沿线欧亚十一个国家的大力合作支持下,“‘新丝路上的蓝色集装箱’一带一路建设•国际文化经济交流项目”在德国杜塞尔多夫市盛大开幕,从此拉开了“‘新丝路上的蓝色集装箱’一带一路建设•国际文化经济交流项目”第一阶段持续五年的活动和计划的序幕。

   本项目活动由两大板块组成:文化板块和经济板块。文化板块分别举办“一带一路展”、“古丝绸之路文化瑰宝展”、“新丝绸之路文化艺术展”、“未来丝绸之路畅想展”;经济板块将邀请欧亚企业举办“一带一路”经济论坛和企业文化展示。项目以人文交流为核心,用文化语言去阐释,用高科技宏观技术展示“一带一路•新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风土人情及经济建设成果,既有明确的主题、固定的形式、显著的特征,又不受时空的限制,兼具流动性与集聚和辐射功能,便于吸引民众及各界的关注和参与。活动在开展人文交流的同时,平行开展各类经贸活动,有利于实现“一带一路”建设各领域交流合作的互促共进。

   2014年329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曾经视察德国杜伊斯堡集装箱编组火车站;20179月,该项目将在此同一地点举办“新丝路上的蓝色集装箱文化经济列车”发车仪式。我校于2017年5月受德中艺术设计交流协会的邀请,成为参与此项目的中国高校之一。我校将自2017年开始,每年选拔部分专业的优秀师生参与此交流项目。赴德顺利完成了90天项目活动任务的参与人员将获得由项目各主办单位共同颁发的证书。

二、2017年选拔专业及名额

   1英语专业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人;相应专业教师或管理者1人;

    2土木工程与结构、工程管理与施工监理专业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1人相应专业教师或管理者1人;

   3平面设计、数字媒体设计专业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1人相应专业教师或管理者1人。

三、报名条件

   1、被推荐教师需具有至少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被推荐学生应为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被推荐师生应持有有效护照;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及良好的综合素质;具备流利的英语或德语口头及书面交流能力;具备较强的独立生活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团队协作能力;具备优专业能力和理论知识或在本专业领域有特殊成就;同等情况下持有中国汽车驾驶执照者优先考虑。

四、相关费用

   1、中国武汉至德国杜塞尔多夫的国际往返机票、在德国项目活动期间食宿和项目相关的交通费用由德国德中艺术设计交流协会承担。中外合作双方均不承担和发放除以上内容以外任何其他形式的费用。

   2、参与学生的赴德签证手续费用、相关签证文件的公证和翻译费用、不少于90天的旅行和医疗保险费用、驾照公证和翻译(如有)以及由此产生的中国境内差旅费等各类相关费用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      

   3、项目师生在德国期间自行外出参观和旅行期间的食宿费用需自理。

五、时间安排

   1、报名工作

   各相关学院收到通知后,应在学院内积极组织宣传和遴选工作,并将拟推选师生人员名单公示后,于2017年524日前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师生赴德交流时间:20176月中下旬至9月中下旬,为期90天。

六、其它补充说明事项

   被推荐参加该项目的学生应尽早办理个人因私护照,教师需到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办理因公出国境手续。

七、报名咨询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行政楼A419室

   联系人:洪文琦  电话:5975 0225

   特此通知。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7年515